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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点军区李家河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02  浏览次数:7507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点军区李家河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点发改审批[2017]1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点军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点军区点军街道办事处李家河村(紧邻点军大道)。停车场工程包括智慧停车监控系统,门房值班室,洗车房、场地绿化等。停车场地面为植草砖,道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停车场栏杆为预制混凝土竹节造型栏杆等。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基层土强夯工程(10005平方米),植草铺砖工程(5300平方米),混凝土沥青道路工程(8米宽道路250米、6米宽道路280米),排水沟工程(长480米、宽0.5米、高0.6米,混凝土盖板),房建及装饰工程(门卫室用房23.96平方米、洗车用房26.46平方米),围墙工程(578米),以及配套水、电、充电桩、绿化、消防、智能停车监控系统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程建设地点:点军区点军街道办事处李家河村(紧邻点军大道)。

4、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     期:6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宜昌市点军区李家河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提供副本原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二维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证书原件,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二维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8、投标人的信用分值须为65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里面的原件扫描件一致,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23日9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3日9时30分,具体要求: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龙阳光安置小区A栋一楼,直行过五龙红绿灯后100米左转)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月2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dianjun.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点军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186号

联系人:毛三线

联系电话:0717-667147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产业大楼)七楼

联系人:周舟

联系电话:0717-659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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