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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门集镇综合改造项目(市政工程) 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22  浏览次数:7030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各投标人:

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施工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问1:招标文件2.2.2企业信誉,以所有投标人中的最高信用评分为评价基准分,该条款明显有指定中标单位,排斥投标人的嫌疑,违背了招标法规定的公平原则,设置区间打分更合理。

答复: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2(2)款“企业信誉”严格按照《市住建委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宜市住建规[2014]1号)附件3综合评估法评审细则第三条“(一)企业信誉(招标人可从下列方法从选择其一,也可在招标文件中自行拟定评价办法)  1、方法一:以投标截止时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的投标人信用评分为基础计算,以所有投标人中的最高信用评分为评价基准分,其他投标人信用得分按比例进行折算。即:投标人企业诚信评价得分=投标人信用评分/评价基准分×100   注:当所有投标人信用评分相同时,均按满分计算。  2、方法二:根据投标人信用得分情况,实行按不同分数段量化评分的办法。”规定的“方法一”设定此项评分办法。

二、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换证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7〕8号)等文件要求和主管部门的通知“因我省暂未换发安全员管理证书,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暂不要求安全员岗位证书,但拟派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在有效期内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第6条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款“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由“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岗位证书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修改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期: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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