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公告公示
公司新闻
工程招标
政府采购
 
  详细内容
首页 -> 详细内容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江南院区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项目园建工程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27  浏览次数:23684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各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第三节专用条款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由“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按照通用条款的约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 3%。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发包人在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且审计结束后14天内向承包人退还质保金(无息)。发包人未按规定时间返还,从应付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修改为“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按照通用条款的约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 3%。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发包人在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且审计结束后14天内向承包人退还质保金(无息)。发包人未按规定时间返还,从应付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期:2018年8月27日

 
 
   
2016-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 邮编:443005 电话:0717-6593319   传真:0717-6243700
技术支持:顺为网络  鄂ICP备16016292号-1   鄂公网安备42050202000185号   企业邮箱:7094606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