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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高速应急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9  浏览次数:13927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一、招标条件

三峡高速应急改造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0]15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项目改造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刷黑、路基帮宽、防撞护栏涂装及增设交通智能设备等四部分,具体范围及内容如下:

道路刷黑:伍家岗收费站及ABCD匝道的混凝土路面加铺两层式14cm沥青;发展大道收费站对现状混凝土路面加铺两层式14cm沥青。

路基帮宽:伍家岗收费站右转三峡快速(进城方向)匝道局部点位帮宽;桔城路右转城东大道处,桔城路进口道右侧车行道帮宽;城东大道右转三峡快速路处,对现状三峡快速帮宽。

波形护栏涂装:对现状三峡快速路(宜昌收费站~坝区检查站)全线、三峡路立交、桔颂路立交、发展大道立交及东站立交的波形护栏及混凝土护栏进行涂装。

增设智能交通设施:对现状三峡快速路(宜昌收费站~坝区检查站)段全线共增设智能交通设施。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护栏涂装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程建设地点:宜昌市。

4、建设工期要求:30日历天。

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上传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上传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牵头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20205月至20207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或其分公司。

8、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以下一组业绩:

1)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城市主干道或快速路)的施工业绩;

2)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交通工程的施工业绩;

同时具备以上两项业绩的方可作为一组合格业绩;一项施工合同同时具备以上两项业绩或二项施工合同分别具备以上业绩均可。

注:联合体投标时,由牵头人提供以上第(1)项业绩,联合体成员提供以上第(2)项业绩;投标人单独投标时,提供的单个业绩中同时含以上两项业绩,总金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其中以上第(2)项业绩合同金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可认定为一组合格业绩。

(在建工程考核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上传施工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已完成工程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上传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的施工类诚信总分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企业诚信总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信用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总分分值计为80分。)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招标文件中所涉及证件期限问题,疫情期间,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应急管理部出台八项措施统筹推进企业安全防范和复工复产》之规定为准。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729日至20208917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824日上午100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0729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昌城建控股集团招标采购平台、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均剑

联系电话:0717-6353309

联系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0717-6593351

传真电话:0717-6243700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三峡云计算大厦产业大楼)六楼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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