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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生物制药与材料化工教学实验中心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9  浏览次数:13024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三峡大学生物制药与材料化工教学实验中心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部分:

(一)投标人提问1:招标文件资格条件中第“9、自2018年以来,投标人或其固定维保单位在宜昌区域内,未被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维保月度分析报告列入黑榜名单(投标人做出承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月度分析报告是由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针对电梯维保单位及使用单位对电梯保养及使用管理的月度合格率的考察,只是特殊单位针对特殊市场的考察,分析报告的性质既不属于法规也不属于制度。而且电梯招标按照分类属于采购或者安装施工,对投标人的考察应该主要依据投标人的供货能力和安装实力,而不应该有针对性、排他性,以一个既不是法规也不是制度的报告来作为投标资格要求,据统计,宜昌市电梯企业中绝大多数有上过黑榜名单,只有及少数企业未有上榜,此条很明显在针对某些潜在投标人。严重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请给予调整!

答复:根据主管部门备案意见,已删除资格要求第9条,详见本澄清与修改公告第二条。

(二)投标人提问2: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峡大学:我方已研究(看到)你方发出的三峡大学生物制药与材料化工教学实验中心楼电梯采购及安装标段招标文件,现对下列问题提出异议,请予以解释:

1、节能(5.00分)。所投电梯曳引电机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得5分,否则不得分。(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异议事由: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不是国家对制造单位的强制要求,不是所有的电梯品牌都会参加这项认证,就算有些品牌参加了,也不可能对所生产的所有梯型都进行了这项认证,而此项目既有客梯又有货梯,而且两个品牌可以不一样。建议明确为提供投标品牌的客梯或者货梯的曳引机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均可。

2、货梯主要部件(5.00分)。所投无机房载货电梯控制系统(控制装置、调速装置)、驱动系统(曳引机)、门机系统、安全部件(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安全电路)全部为制造商原厂生产的得5分,少一项原厂生产扣1分,按括号内小项计分。(上传无机房载货电梯且载重不低于3000kg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异议事由:电梯整机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里面没有列入门机系统,检验机构都是提供单独的门机型式试验报告,该项评分要求提供整机型式试验报告来佐证门机系统的原厂生产能力,请问投标单位如何证明?建议取消门机这一个项,或者规定另外单独提供门机的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

3、客梯主要部件(5.00分)。所投无机房乘客电梯控制系统(控制装置、调速装置)、驱动系统(曳引机)、门机系统、安全部件(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安全电路)全部为制造商原厂生产的得5分,少一项原厂生产扣1分,按括号内小项计分。(上传所投无机房乘客电梯且载重不低于1350kg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异议理由:同上条。

答复:提问第1条所述的“节能”评审标准,要求全部所投电梯曳引电机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才可得分,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提问第2、3条所述内容已修改,详见本澄清与修改公告第六、七条。

二、本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第9条承诺2“自2018年以来,投标人或其固定维保单位在宜昌区域内,未被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维保月度分析报告列入黑榜名单(投标人做出承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删除

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2.2.2(2)综合评审“投标人货梯业绩、投标人客梯业绩、安装负责人业绩1、安装负责人业绩2”的评分标准中的“近3年”的表述均修改为“近5年”,详见答疑文件。

四、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2.2.2(2)综合评审“固定维保单位实力1”的评分标准修改为“固定维保单位的电梯作业人员在10人及以上得2分,否则不得分。上述人员必须具有地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或《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上传人员证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2021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或二维码)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维保单位或其分公司)说明:投标人为本项目固定维保单位的,上述电梯作业人员允许与电梯安装作业人员相同。”

五、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2.2.2(2)综合评审“固定维保单位实力2”的评分标准修改为“固定维保单位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任一年度固定维保单位在项目所在市级行政区域内维保(不含免保)电梯台量:100台及以上的得2分,50-99台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须上传维保台量明细表及维保合同(不含免保)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能完全证明上述考核要求,否则不得分)”

六、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2.2.2(1)技术评审“货梯主要部件”的评分标准修改为“所投无机房载货电梯控制系统(控制装置、调速装置)、驱动系统(曳引机)、门机系统、安全部件(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安全电路)全部为制造商原厂生产的得5分,少一项原厂生产扣1分,按括号内小项计分。(上传无机房载货电梯且载重不低于3000kg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和门机型式试验报告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七、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2.2.2(1)技术评审“客梯主要部件”的评分标准修改为“所投无机房乘客电梯控制系统(控制装置、调速装置)、驱动系统(曳引机)、门机系统、安全部件(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安全电路)全部为制造商原厂生产的得5分,少一项原厂生产扣1分,按括号内小项计分。(上传所投无机房乘客电梯且载重不低于1350kg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和门机型式试验报告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八、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以本次答疑时发放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答疑文件,并严格按照本次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三峡大学

联系人:刘希良

联系电话:0717-6399445

联系地址:宜昌市大学路8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0717-6593351

传真电话:0717-6243700

联系地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六楼6003室

日 期: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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