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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点军一路(卷桥河二路-五龙三路)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8  浏览次数:9255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点军一路(卷桥河二路-五龙三路)市政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0]28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昌市点军一路(卷桥河二路-五龙三路)市政工程监理

2、工程概况:项目起于卷桥河二路,止于五龙三路,新建道路全长1066米,规划红线宽32米,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车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磷石膏透水砖铺装。本项目为宜昌市2021年的磷石膏试验道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管线综合工程、治安监控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管路预埋及路灯基础等(含磷石膏全系列市政建材产品应用)。

3、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

4、招标范围: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和以大掺量磷石膏水稳层(磷石膏掺量40%~90%)为主的磷石膏全系列市政产品应用和环境监测课题研究阶段的监理;以及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管线综合工程、治安监控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管路预埋及路灯基础、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含磷石膏全系列市政建材产品应用)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5、工期控制目标:同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工期要求。

6、质量控制目标:同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质量要求。

7、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

8、投资控制目标:同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投资要求。

9、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履约期限):设计和课题研究以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若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人,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道路桥梁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未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当项目总监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投标人应为本工程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且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承诺书复印件;如配置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还应提供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应提供2021年4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复印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复印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6、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7、投标人的监理类“综合类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或公路工程专业类”诚信专项信用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100分。)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本项目的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本招标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复印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9月28日起至2021年10月9日止(工作时间);

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717-6243700,李会计)。投标人以转账方式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后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领取的)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并报名;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人须采用银行公对公转账方式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时应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不接受个人或分公司账户转账,售后不退。转账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陵支行

银行账号:82010000001379301

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整。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14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7012室(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7012室(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开进行。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1年9月28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邓媛

联系电话:0717-6760051

地址:宜昌市夷陵路93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0717-6593351

传真电话:0717-6243700

地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六楼60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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