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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公共停车场智慧化设备采购安装工程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5  浏览次数:1848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公共停车场智慧化设备采购安装工程项目(二期)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111-420500-04-03-85992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按照“全市一个停车场”场景打造的工作要求及推进情况,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智慧化公共停车项目需采购一批停车道闸等相关配套设备,对宜昌市公共停车场进行智慧化改造,以统一接入宜昌智慧停车运营平台。拟计划投资改造约200套设备,其中实施整体改造设备约60套,部分改造设备约140套。(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2、项目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招标范围:高速道闸设备、车牌识别设备、信息显示、声音设备、无人值守管理软件、云坐席管理平台等其他配套设施及配件的运输、配合安装、调试、验收、设备保护及售后服务等。(包含安装道闸相关设备场地挖槽和设备拆除等)

4、交货期(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按招标人规定的各个停车场施工至竣工节点工期,完成各个停车场相应的改造内容)。

5、工程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

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4.1 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4.2 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子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7、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在社会保障账户缴纳社会保险;(上传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社保证明若是带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投标人的施工类“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100分)

10、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25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8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2年3月15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ichang.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金芳

联系电话:0717-6320303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民佳家园S1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舟

联系电话:0717-6593351

传真电话:0717-6243700

地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六楼60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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