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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花溪路(峡州大道—宜巴高速)市政工程-花溪路北段一期工程(合益路-小鸦路及小鸦路互通工程)检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24  浏览次数:3671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项目编号:正天招字[2022]32号

一、招标概况

宜昌市花溪路(峡州大道—宜巴高速)市政工程-花溪路北段一期工程(合益路-小鸦路及小鸦路互通工程)检测项目于2022年8月2日在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2年8月23日9时30分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05会议室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建夷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湖北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

湖北楚天卓越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报价承诺

市政道路检测费按照《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标准》(鄂价房服[2008]20号)×70%计取;

桥梁检测费为人民币1456000.00元

市政道路检测费按照《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标准》(鄂价房服[2008]20号)×70%计取;

桥梁检测费为人民币1560000.00元

市政道路检测费按照《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标准》(鄂价房服[2008]20号)×70%计取;

桥梁检测费为人民币1352000元

检测服务期

自项目开始施工起至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自项目开始施工起至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自项目开始施工起至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检测质量要求

检测工作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检测工作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检测工作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工程安全要求

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资质证书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鄂建检字第EJ06001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鄂建检字第OJ06001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鄂建检字第EJ07015号

 

 

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

谢谦,岗位证/职称证,JYJ0037/E0002021200019A

曹庭维,岗位证/职称证,(公路)检师0926480CGS/ W0792017200016A

金巧艳,岗位证/职称证,42050319740408552X

/E0002014227166

技术负责人

袁俊,职称证,E0002019200234A

王康,职称证,2019164A

张裕杰,职称证,E0002018307764

检测员

罗勇,职称证,E0002020200135A;

廖玉文,职称证,E0002013213587;

张军,职称证,E0002018200421A;

欧阳伟,职称证,E0002022200093A;

左辉,职称证,E0002022200205A

占正杰,职称证,W0662016203628;

周磊,职称证,W066201330126;

戴劲,职称证,

2020078A;

王仕祥,职称证,

2020077A;

曾劲松,职称证,

V09259170;

陈庆敏,职称证,W066201630081

王征,职称证,E0002017306350;

李华,职称证,E0002018307763;

彭钦华,职称证,E0002012300638;

赖清华,职称证,E0002019309486;

余伍元,职称证,E0002017306356;

郭屿,职称证,E0002018307758

评标情况

评标工作于2022年8月23日10:00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05会议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3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建夷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北楚天卓越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人:周旋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刘超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27日。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0717-638506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717-6593351

监督部门: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纪委

电话:0717-6337601

日期: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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